個體跟集體

老吾老,幼吾幼

個體跟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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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九九零年蒂姆-伯納斯推出第一個網頁瀏覽器,到千禧年初期產生的臉書,推特,油管等,讓人們等生活發生了很多根本性的變化。比如四海之內皆比鄰的感覺,足不出戶可以看見世界各地的趣聞趣事。同時也讓生活在同一個屋簷底下的人們有時甚至要通過傳訊息才可以溝通。我今天的這篇文章不是要討論社交媒體的存在是否合理,而是對一些現象的淺顯的個人理解。

自媒體的發展讓很多人有了表達的可能,無論是發表言論的人還是看客。這中間當然也包括我這樣願意通過文字來表達一下自己的看法的人。我這篇文章也主要是面對其中對一些負面消息的傳播跟披露的想法。首先有人肯發聲基本上來說是好事情,因為這畢竟是媒體的責任,也是我們的底線跟操守。只要不是唯利是圖的蹭熱度,或者不擇手段來曲解事實或者過度解讀博眼球就好。

當一些不好的行為在視頻中出現的時候,絕大多數有正義感的人會在評論區義憤填膺的參與指責跟聲討。這也不是壞事,因為這種熱度是讓媒體可以有能力對一些事情施壓或者更好,造成改變。

可是我要說的是,首先,僅僅是基於十幾秒或者幾十秒的視頻而對中間發生的事情發表看法是存在有失偏頗的可能的。 我們在完全不了解事件發生的大前提的情況下做出判斷是很難的,否則司法部門也就不需要取證,求證, 辯論了。基於這個大前提之下,我們所發表的言論還是要謹慎的。此外很多時候,很多視頻內容的發布者也是故意要呈現給觀眾看的,其真實性是極其有待商榷的。

其次,就算是某些個行為真的是不好的,需要被摒棄的,我們在發表了意見之後還需要更進一步。我們需要思考的不是事件本身的對錯,因為大前提我們默認它是不對的了。我們需要審慎的考量的是這個事件之所以會發生的人文背景跟社會原因是什麼。如果說僅僅是對所謂需要被批評的人或者事件發表攻擊性的言論,那這種行為何嘗不是再一次助長社會上的戾氣呢?就好像路怒症一樣,如果每個人都因為自己被不安全駕駛的人激怒並再次遷怒於原本可大可小的另外一個人身上,那這件事情的終點在哪裡呢?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我們都在或多或少的促成一種失去“禮節“的社會風氣,助長負能量的蔓延呢?

這也就是我覺得第三個看問題的角度,某些個體的行為之所以會發生,是跟它所處的大環境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我們整個世界都在鼓吹唯利是圖,每個成人都在如是判定自己的行為,那麼只會出現這樣自私自利的一代又一代人。我們有什麼權利以五十步笑百步呢?尤其是這個完全以個體利益為出發點的思考方式如果是全球化的,那麼這跟意識形態的區別也就拋開了。如果我們在對下一代的培養教育方面只是一味的追求個人突出,個人利益優先,那惡幣驅逐良幣是必然的。任何人違背道德底線的行為也會司空見慣,因為那個所謂的底線將不復存在。可是又是什麼讓你我他開始如此的奮不顧身的朝著那個其實可能很虛無的制高點攀爬呢?

可以再延展開來一些,任何一個人都一定生活在某一個特定定意識形態中間,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除了及其少數的個體。在一個社會環境下生活,就一定要認同一些個意識形態里的基本原則,否則任何事情都沒有辦法進行下去了。只會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服從卻又不等同於盲從。對集體的忠誠不可以是愚忠。如何選擇性接受基本原則的同時,要盡可能保持個體清醒是對集體有益無害的。個體在計較得失的時候還是要考慮集體的得失均衡才行。否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如果一個企業裡的每個員工只是一門心思想著如何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甚至不惜損害到集體利益,那麼這個企業的凝聚力是為零的,其消亡也只是時間問題。

與此同時,集體又還是由個體組成,沒有滴水絕對沒有江河,不積跬步何以千里。個體的總趨勢又反作用於集體的表象。我認為正式科技拉近人與人的距離之後,整個世界才逐漸出現文化這個詞正在逐漸失去存在意義的現象。從語言到行為,從衣食住行到精神文明,交換影響的產生是無時無刻不在進行的。原本的東西方,南北方,不同地區,不同民族間的文化差異正在加速的模糊化。從單向變多向,從單元變多元。世界真的是在朝著“大一統“的方向進行。不是因為我們大愛無疆,而是因為任何一個原來文化裡的個體都在因為利益最大化的社會準則而求同不存異。

那既然集體是由個體組成的,也就是說每個個體行為的改變也注定會積少成多促成集體行為的變化,也就是說每一個集體的組成個體都肩負責任,對自己認為不妥當的行為進行修正。如果我們每個個體都拒絕進行改變,那麼我們對更加美好的明天的期待也就是鏡花水月。張三看著李四,李四又在攀比著王二麻子,到最後三個人一起變成沒有了水喝的和尚。

至於如何改變,這恐怕也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清楚的事情。簡而言之,在今天這個討論的框架中間,我只是很想說那就老話,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你,我,他,任何一點細微的努力都一定會有開花結果那一天。堅持自我修行,自我審視,從大處著眼,從小處入手,望眾生共勉。